各有关单位:
根据自治区科技厅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内科基字〔2024〕6号)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基金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(一)2021年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;
(二)2021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23年度结题验收的基金资助项目;
(三)2022年立项、已提前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资助项目。
二、结题验收材料要求
(一)各类基金项目负责人均须填报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》(以下简称结题报告)。结题报告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(https://f.nmkjt.org.cn/nmzrjjw)中在线填写。
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结题报告,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、数据准确,要注重对所研究内容的深入分析和总结,不能直接复制研究生论文或其他相关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,未标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、无投稿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不得列入结题报告;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,不得出现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。
(二)面上、博士基金项目需上传的附件材料
1.计划任务书扫描件;
2.财务验收决算报告扫描件(签字盖章);
3.经费决算表扫描件(签字盖章);
4.论文、论著、专利、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。
三、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
1.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17:00前完成在线提交工作(https://f.nmkjt.org.cn/nmzrjjw/nldoRunT.action?handler=loginWeb.loginpage);
2.系统中需要上传计划任务书原件,请以学院为单位5月27日到励志楼618领取;
3.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4日到励志楼220领取项目经费收支明细,6月6日前到财务处审核决算报告和决算表,审核通过后完成决算报告和决算表的签字盖章手续;
4.请各单位于6月10前将《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mdxmk@imun.edu.cn,纸质版(学院盖章)送至励志楼618室。
科技处联系人:孟繁昊 电话:8314342
财务处联系人:仇延 电话:8314635
科学技术处
2024年5月23日